近日,经批准,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。对个人行邮物品税率和内容进行了调整,延续了跨境圈新政传统。
以下是通知全文:
海关总署:
经批准,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将药品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,适用15%的税率。其中对按国家规定减按3%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,按货物税率征税。
二、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2、3的税率分别调整为25%、50%。
三、上述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对适用个人行邮税的国际快件和邮政cc、旅检入境的小伙伴来说,简直是重大利好!
通过新发布的税率表可以发现:
药品进口类
“将药品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,适用15%的税率。其中对按国家规定减按3%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,按货物税率征税。”
把药品,包含抗癌药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,表明支持和允许个人物品渠道做进口药品。关于进口药品已经很多成熟的海淘产品了。但是从操作层面可能要需要进一步的细则和解释,比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,是否需要其他要求,毕竟是药品。个人代购入境进口药品许可证?代购平台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?
一般贸易情况下进口抗癌药价格已经很低了,如果按照15%税率个人行邮税来征收,反而起不到降低进口抗癌药惠民的意愿,所以行邮通道也按进口抗癌药按货物税3%征收。
日用品税率降低
其中第三档“烟、酒;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;高尔夫球及球具;高档手表;化妆品”类目从原来的60%税率降低到50%,降幅最大。第二档“运动用品(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)、钓鱼用品;纺织品及其制成品;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;自行车;税目1、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”类目30%降低到25%,第一档未变,保持15%。
化妆品更正为高档化妆品
财政部上一次调整税率《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税委会〔2016〕2号的时候,是2016年3月16号,延用《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1〕3号)第三档“化妆品”;而在财政部2016年9月30号《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》的时候,“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。
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/毫升(克)或15元/片(张)及以上。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%下调为15%。”用计量单位把化妆品做了区分,高于计量单位的为高档化妆品,适用第三档,其余第二档。因为化妆品税率变动晚于上一次行邮税率变动,所以在这一次新税率表里将原来“化妆品”更正为“高档化妆品”。
一般贸易继续降税
同时,财政部还颁布了《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》“适应产业升级、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,自2018年11月1日起,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,涉及1585个税目。因最惠国税率调整,自2018年11月1日起,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,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。
”这是继1449个税目商品7月1日迎来降税之后,再推一批更大规模降税,1585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将下调,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.8%降至7.5%。一般贸易继续降税·······
对于跨境保税进口,还未发布过渡期后的政策,按今天行邮税和今天一般贸易税率(之前也多次下调)的调整情况来看:
药品已经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,会不会进第三批“正面清单”,毕竟很多药品包括抗癌药,需要冷链要求,保税仓更适合大规模冷链物流路径行邮税率下调,一般贸易税率也在下调。如果要兼顾多种进口渠道平衡,它俩都调整了,跨境保税渠道税率是否会调整?有没有下调的空间和可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