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两个月就要过年了,各种假期就要接踵而至,我们心切切的回国亲朋好友乐滋滋的试探,装作不经意地让带几件东西当然就算他们不说,咱也得适当表示表示回国带东西,这已然成了咱海外党回国的定律了,然鹅,这两天一个新闻让大家懵了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上了微博热搜。
大家心中一致疑惑:回国给家人带点东西总没事吧?难道我们这份跨洋过海的友情亲情,真的还要额外缴个税?代购、海淘更是惊慌这莫非要凉?
小编今天就给你一个答案: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“放肆”的带带带、买买买了!并且,官方已经给出了准话!帮亲友带礼物,一旦达到标准,同样要纳税!
“代购法”正式出台!最高罚款200万出国党哭晕,究其根本原因,是这部新“代购法”的正式出台。
新法全称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(简称《电商法》,俗称“代购法”)通过时间: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,2018年8月31日,正式实施时间:2019年1月1日:
电商法重点内容:
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申请办理税务登记,并如实申报纳税,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~50万元不等的罚款。
根据专业律师解读:事实上,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,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给你的代购客人,评判的关键点就是:有没有达到“经营活动”的基准!
那么问题来了,既然有经营活动的代购可以伪装成自用、自用送礼的又可能被误认为是代购,到底“经营活动”评判的标准是什么呢?
以下4点:
满足下面任何一条就算是“经营活动”咯,就会面临重罚或高达50万元!
1.境外购物5000元人民币以上
海关依照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:
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(含5000元)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非居民旅客(例如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华侨)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
5000人民币大约是=720美元
2000人民币大约是=280美元
也就是几乎等于跟4位数以上的奢侈品说88了~
注意!
① 免税额度是按照家庭同行成员计算,不是个人
同行的家庭成为要一起申报,共同享有5000人民币免税额。
这么说来,一家人连一个LV包包也凑不起了~
②普通物品超出部分征税,但对于不可分割物品,全部征税
举个栗子:带一个Gucci的包价值,价值1200刀,折合人民币7900RMB左右,那么并不是要对7900-5000=2900征税,而是要对7900这个整体征税。
2.免税店购物超过上限
机智的你可能想到了我不在境外买,我在免税店买买买总可以了吧~Too young!
《电商法》有一条专治你的“小聪明”:“非免税放行物品,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,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,仍予以免税放行。”也就是说:境外获取物品+免税店产品>8000人民币(大约1150美元)就可能面临罚款!
3.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商品
不买千美元的奢侈品、多买一些小礼物带回国做个人情总该可以吧?
像什么Costco的鱼肝油
老少皆宜的螃蟹树护手霜
但是从中国海关的解读,和近段网友的亲历中来看,这么做依然有风险!
啥叫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?
海关的官方回答是:正常数量,且标准由他们说了算。比如一个人带了五件不一样的衣服很正常,但是装五个颜色不一样的iPhone就明显不是自用范围。所以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人民币的东西,但如果有大量重复商品,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,到那时恐怕就要缴税了。如果有大量重复、大量未开封的商品,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“经营活动”!
小编来给您支支招,下面这些办法或许可以帮你向海关证明是“合理自用”
1.最基本的就是要去掉吊牌,拆掉包装盒。
2.如果可以,把贵重物品穿在身上、背在身上、戴在手上。
3.不必要托运的全部随身带。
4.这20种产品必征税
如果你买了下面这20种东西,即使是自用,数量也是有限,价值无论多少,都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,否则就可能面临罚款。
有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数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和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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